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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夏保险温馨提示 投保切记如实告知

来源:原创 编辑:泸保协 时间:2016-06-27 14:07
       随着经济时代的快速发展,保险对个人、社会的积极作用日益凸显。经济发展了,生活小康了,人们也更重视自身保障了。但重视保障的同时大家却容易在投保时忽视一些关键细节,例如:如实告知、职业类别等。保险合同建立在最大诚信原则的基础之上,合同的成立需要当事双方共同遵守最大诚信原则。而客户张某,则是因为在投保时忽略了此项原则,未能进行如实告知,导致最终合同解除。
       2015年,客户张某了解到华夏常青树重大疾病2015这款产品,不仅保障全面而且费率较低,性价比高,于是为自己投保了一份该保险产品。在投保填写投保单时,向保险公司告知身体各项无异常。随后保单通过审核,最终投保成功。但在此后的一次理赔申请,却引起了一场风波。2016年3月,张某因颈部不适在泸州某医院进行检查,检查结果疑为海绵状血管瘤,为了确认病情,张某又前往成都市某血管瘤专业医院进行检查,最种终确诊为右颈部海绵状血管瘤。住院治疗出院后张某第一时间联系了华夏保险泸州中支进行了报案,接到报案得知客户病情紧急,理赔人员立即展开调查。而经调查发现,客户张某早在投保之前,即2015年1月22日,已在某医院确诊患有肺部感染、高血压病3级高危、冠心病并高心病、心律不齐、窦性心律、心功2级等身体不良状况,张某存在对既往病史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事实。经与张某面谈沟通,华夏保险公司依照保险合同中的相关规定,做出了拒赔处理,并解除了该份保险合同。客户张某对自己未能如实告知的导致保险拒赔并解除合同的行为后悔万分。
华夏保险公司提醒广大保险消费者,如实告知是保险投保过程中非常重要的环节,切不可嫌麻烦,或隐瞒实际情况投保,避免影响保单的效力和影响理赔。重视保险保障的同时也要重视保单的组成成分的意义,以使保险消费者的保障实现最大化。
 
 
(文/高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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