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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说险|什么是“无接触交通事故”

来源:原创 编辑:lzbxw 时间:2025-12-26 15:33
案例简介
2025年3月30日,谢某驾驶一辆轻型货车,沿晋城市城区西环路由南向北行驶。当行驶至香槟城路段时,前方一辆重型货车突然向左变道,谢某无奈之下也只能向左打方向躲避。谁知左边就是道路中央护栏,谢某躲避不及撞上了护栏,造成车辆及护栏损坏,所幸人未受伤。
事故发生后,谢某很是委屈:“我是为了躲避前车才撞上的”。而前车车主却认为:“我和他挨都没挨着,和我有什么关系?”交警通过查看视频和调查认定,虽然前车没有与事故车辆发生直接接触,但其违法变道影响其他车辆正常行驶,负事故全部责任。
案例分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规定,“交通事故”,是指车辆在道路上因过错或者意外造成的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事件。从交通事故的定义看,并没有强调必须“接触”才是交通事故,“接触”不是构成交通事故以及责任承担的前提条件。
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相关规定,“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引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责任”。未按规定让行、占道超车、违停、随意变道、乱用远光灯等都是导致无接触交通事故高发的几种交通违法行为。一旦这些交通违法行为成为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无论车辆、行人、非机动车之间有无发生碰撞,都要承担相应的事故责任。
风险提示
中国人寿财险温馨提示:
如何避免“无接触交通事故”的发生,对于行人来说,要走人行道、斑马线,不要因为赶时间出现违反交通法规的行为;对于机动车来说,驾驶人应严格遵守交通法规,文明行驶。
遇见非接触性交通事故,应第一时间报警,交警会开具事故认定书,上面标注非接触性事故,随后拍照取证,联系保险机构理赔,与一般的交通事故理赔流程一样。
为以防万一,应尽量做好固定证据的准备,车辆安装行车记录仪,及时购买车辆保险都是必要的。如果行车过程中出现紧急情况,驾驶人要记得先减速,不要随意打方向。一味躲闪,如果车辆失控,有可能引发更严重的后果。
 
注:本文旨在宣传普及金融保险知识,对部分专业名词进行口语化解读以便于消费者理解,不作为个案理赔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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