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介入责任划分 助力高质量发展

来源:原创 编辑:lzbxw 时间:2025-12-02 15:46
——济宁中支重案降责纪实
 
一、案情简介
2025年1月15日1时许陈某驾驶车牌号为鲁H28XX9的牵引车在湖南省益阳市安化县逆向停靠路边被三者车追尾,造成两车不同程度受损,三者驾驶员死亡。安化交警初步认定标的车逆向违停是发生事故的主要原因,应承担事故的主要责任以上。
二、介入过程:
鉴于案情重大,中支公司迅速成立工作小组,收集各方信息进行研判。梳理三项关键信息:
1、标的车驾驶员状态正常、证件合法、无免赔情形,车辆状态完好,明显为逆行不规则停放。
2、三者车行驶轨迹与日常驾驶习惯不符,疑似酒驾或疲劳驾驶,需重点核实。
3、事故现场为国道,是否有禁停、车位、等情形,车辆是否打开警示灯或远光灯。
掌握相关介责思路后,省公司重案管理室会同分中心组成介责小组,赶赴现场进行调查。经现场复勘,明确标的违停事实属实,且现场为禁停路段,主要责任以上基本符合交警初判意见。但三者车驾驶员血液酒精含量96.5g/ml,属于醉驾程度。
介责小组掌握醉驾关键信息后,立刻与交警部门展开协商,避开违停的违法事实,紧紧围绕醉驾为国家法律强制性要求,法律责任要大于违停,且标的车已做好相关警示标识。我司观点,交警部门表示认可。现场调查结束后,介责小组没有放弃和交警部门的跟踪,经过持续交流对接,最终交警部门认定标的车无责,整体减损70余万。
三、案件启示
本案由于紧紧围绕醉驾这一禁止性过错,最终实现成功减损。从公司高质量发展的总体要求上看,需要我们从“规模扩张”的旧赛道转向“价值创造”的新航道,更是我们作为经济“减震器”和社会“稳定器”的职责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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