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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老年人购买保险的9项风险提示

来源:原创 编辑:lzbxw 时间:2022-03-15 16:26
       我国老年人口不断增多,老年人的保险意识也在提升,购买保险的老年人越来越多。为使广大保险消费者更好地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老年人购买保险时不妨注意以下几点:
       一、确认是否具备销售资质。
       老年人购买保险时应首先确认销售机构与销售人员是否具备销售保险业务的相应资质。如不符合要求,应拒绝购买,并可向监管部门进行举报。
       二、合理选择保险产品。
       老年人身体机能随年龄增长逐步下降,在相对健康的情况下,应首要考虑防范疾病风险以及意外风险的产品,对销售人员推荐的其他产品,要认真了解保险责任,充分结合自己的经济情况,考虑交费周期,不要盲目购买超过自身经济能力的产品。切忌贪图小便宜,不要因为礼品和优惠而忽略产品的适用性,最终缺失关键保障。
       三、履行如实告知义务。
       老年人罹患慢性疾病的概率较大,在投保时,核保要求也相对严格,但一定不能心存侥幸,刻意隐瞒既往病史,否则,可能日后被保险公司拒赔、解除合同或不退还保费等。
       同时,购买保险是一项民事法律行为。老年人在购买保险之前,一定要弄清楚保险条款内容和权利义务关系,如果对保险销售人员的表述存在疑虑,可以致电保险公司的统一客服热线进行咨询,切忌不明不白买保险。
       四、购买保险得到家人支持更放心。
       建议老年人在购买保险之前征求所信任的家人的意见,并在家人陪同下购买保险。购买保险后,应当妥善保管保单和发票等材料。
       五、拒绝任何代签行为。
       投保时切记要在核对所有信息后本人亲笔签名,包括亲笔抄录风险提示等内容,特别是当被保险人是自己子女时,一定要子女完全知情并由子女亲笔签名,杜绝一切形式的代签名。
       六、认真对待新保单“双录”和回访。
      根据有关监管规定,人身保险公司须对保险兼业代理机构等销售渠道的部分产品销售过程进行现场同步录音录像(“双录”),尤其向60周岁(含)以上年龄的投保人销售一年期以上人身保险产品时必须进行“双录”;在投保人收到保险合同后须进行回访,内容涉及投保人对保单信息的认知情况以及关键风险的知晓情况。老年人务必认真对待,如实回答,切忌听从销售人员的“指示”随意回答。
      七、用好保单“犹豫期”。
       在收到保险合同后,一般都会有“犹豫期”,如果购买到不合适的产品,可以在“犹豫期”内详细了解保险合同内容,也可以拨打保险公司官方客服电话咨询不清楚的问题,一旦发现与自己投保意向不符等情况,可在“犹豫期”内向保险公司提出申请,即可全额退还所交保费。
       八、将保险与其他经济行为区分。
       若销售人员提出借钱、投资等其他经济建议,老年人应当提高警惕,立即告知所信任的家人,以防止上当受骗。同时留存相关证据,便于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九、谨慎办理退保。
       不同的保险产品其保障范围、交费方式等有所差异,退保后将失去正常的保险保障,如想再次投保,由于投保年龄、健康状况等变化,可能会面临保费上涨、重新计算等待期甚至被拒保等风险。老年人应了解所购保险产品的保险责任、除外责任、退保损失等重要信息,谨慎衡量是否有必要终止保险合同。尤其要慎重对待所谓“退旧投新”“高收益”产品等宣传,树立理性消费观念。
 
供稿:建信人寿泸州中心支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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