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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提示

来源:原创 编辑:lzbxw 时间:2021-02-08 10:15
广大保险消费者:
    近期,根据部分保险消费者反映与泸州市保险行业协会、泸州市保险合同争议调解委员会,在消保投诉与保险合同纠纷处理中发现,网络平台上有涉及保险负面宣传的视频,曲解保险的意义,让人谋生退保的想法,存在损害自身合法权益的风险。泸州市保险行业协会、泸州市保险合同争议调解委员会作如下风险提示:
    一、部分网络平台刊发的视频和信息真实性有待考证。部分通过网络平台发布的视频或者信息并非官方或者权威机构发布,所发表的内容和评价纯属个人行为,其真实性无法考证,目的性也无法认定,请广大保险消费者勿盲目轻信非官方或者非权威机构发布的涉保视频或者信息。
    二、退保后会失去正常的风险保障。保险消费者退保后丧失了风险保障,万一遭遇风险,所有的损失只能自行承担。建议消费者不要轻易退保,即使暂时经济状况改变,建议也不要退保,可以通过宽限期、复效期等方式来解决问题。保险作为人们生活的保障底线,任何一次空档期都无疑会有潜在风险。未来再次投保时,由于年龄、健康状况的变化,可能将面临重新计算等待期、保费上涨甚至被拒保的风险。
    三、随意任性退保有损失。过首次投保犹豫期后,投保人随意任性向保险机构申请退保,属于单方申请解除合同,按照保险合同约定期间,投保人提出退保,仅能退还现金价值。按照《保险法》规定,已交满两年保险费的,退保时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未交满两年保费的,退保时扣除手续费后,退还所交剩余的保费。故随意任性退保,保险消费者会承担一定的损失。
    四、损害保险消费者合法权益可进行投诉。如有损害保险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保险消费者持相关证据材料向泸州市保险行业协会进行投诉,协会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受理和处理。投诉电话:0830-2296371 ,举报邮箱:yc3111336@qq.com。
 
 
 
                                     泸州市保险行业协会
  泸州市保险合同争议调解委员会
                                                2021年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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